高位洗消水箱

高位洗消水箱設置條件:
設置常高壓給水系統并能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的水和水壓的建筑物,或設置干式消防豎管的建筑物,可不設置高位洗消水箱。
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置高位洗消水箱(包括氣壓水罐、水塔、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
高位洗消水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重力自流的高位洗消水箱應設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
2.高位洗消水箱應儲備10min的消防水里。當室內消方用水里小于等于25L8,經計算高位洗消水箱所需消防儲水里大于12m,仍可采用12m*當室內消防用水里大于25Ls,經計算高位洗消水箱所需儲水里大于18 m;仍可采用18 m;
3.消用水與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應采用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術措施;4發生災后,由消防水泵供給的消用水不應進入高位洗消水箱。
高位洗消水箱設置要求:
1.一類高層公共建筑不應小于36 mi ,但當建筑高度大于100m 時不應小于50 m,當建筑高度大于150m時不應小于100 m;
2.多層公共建筑、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類高層居住建筑不應小于18m,當一類住宅建筑高度超過100m 時不應小于36 m;
3.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于12 m;
4.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層住宅建筑不應小于6 m;
5.工業建筑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里當小于等于25L/s 時不應小于12ms, 大于25L/s時不應小于18 m;
6.總建筑面積大于0000m且小于30000 nf的商店建筑不應小于36 m,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0 mf 的商店不應小于50 m;當與本條第1款規定不-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高位洗消水箱的設置位置應高于其所服務的水滅火設施,且最低有效水位應滿足水滅火設施最不利點處的靜水壓力,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類高層民用公共建筑不應低于0.10MPa,但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不應低于0.15MPa;
2.高層住宅、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多層公共建筑不應低于0.07MPa, 多層住宅不宜小于0.07MPa;
3.工業建筑不應低于0.10MPa; 當建筑體積小于2000不宜小于0.07MPa;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水滅火系統應根據噴頭需求壓力確定,但最小不應小于0.10MPa;
5.當高位高位洗消水箱不能滿足本條第1~第4款的靜壓要求時,應設置穩壓泵。523高位高位洗消水箱可采用熱浸鋅鍍鋅鋼板、鋼筋混凝土、不銹鋼板等建造。